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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棘森林。
寒风带来了血腥味,月亮冲破乌云束缚,将战场显示出来。
数个人在舍身忘死的战斗。
又一队下颚长着尖长獠牙,有着灰色毛发,又长着熊脸的熊地精,发出尖厉的嘶嚎后,高举着木棒,猛的向着一队冒险者扑了上去。
身穿钢制板甲,一手持圆盾,一手持长剑的凯特利反冲上去,粗壮的手臂挥出长剑,狠狠劈下,一丝若有若无的淡光浮现,顿时,将一只熊地精的肩膀劈断,鲜血飞溅。
其后,克利夫抡起沉重的巨斧,发出了愤怒的咆哮,他呼唤着战神的名:“埃德蒙!”
然后就直冲入熊地精之中,所到之处,浓重的血腥味顿时弥漫开来。
一个熊地精绕了过去,举着大棒,就要发动攻击,只听“噗”的一声,一支长箭从他脖子上贯穿而入——卡丽拉的弓弦嗡嗡作响。
战斗很激烈,也很短暂。
片刻之后,满地是尸体。
“大部分地精都些讨厌鬼,但是这些熊地精可是天生的标准战士,如果不是因为它们根本获得不了盔甲和金属武器,也获得不了战士的训练,我们就麻烦了。”克利夫吐了一口闷血说着,他被几根大棒敲打在身上,虽然有着皮甲的保护,也震动了内脏。
喘着粗气,肺部火烧一般,内脏都发出了抗议,身上皮甲破损了数处,手上的巨斧似乎也格外沉重,再也挥不动了。
“给,喝口圣水。”凯特利丢过来一瓶圣水,队伍里当然不可能有着法师和牧师,人家都是尊贵者。
克利夫稍微犹豫下,但是考虑到圣水保值期不长,他就咕噜的喝了下去。
“是不是给罗蒙留些?”卡丽拉有些不忍,说着,远处,一个少年跌在地上,昏迷着,口中,鼻子中都流着血,这是被一棒打成这样。
“卡丽拉,他已经死了。”凯特利看了一眼少年,对卡丽拉说着。
卡丽拉默然,其实少年还没有真正死亡,这谁都看得出,她想了想,说着:“那我们还回里卡镇吗?我们还欠了一百银币……”
“卡丽拉,艾斯库和布莱克已经牺牲了,我们要为他们打算,请牧师安灵,以及照顾他们家人,都是一大笔钱。”凯特利带着无奈的声音说着:“我们现在没有钱还里卡镇,幸亏……”
“幸亏……”下面的话,没有说出,但是幸存的三人谁不知道呢?
这个罗蒙是一个德鲁伊学徒,想赚钱来获得德鲁伊的进一步培训,被忽悠着以他德鲁伊学徒的身份,借了能够借的最大一笔钱,参与了这次冒险队,结果就是遇到连接着三批熊地精,血本无归。
“走吧,把熊地精的耳朵割下来,虽然不是我们的任务,但是也是公会长久有效的任务,可以换上一笔钱。”凯特利怔了片刻,振作了精神,他是队长,有许多事要承担。
三人都拿出小刀,不怕肮脏和血腥,把一只只熊地精神的耳朵割了下来,这就是凭证。
片刻之后,又把两个尸体整理好。
卡丽拉跪坐在地上,看着二个同伴,他们都扭曲着面孔,眼睛中没有光泽,有着只是遗憾、痛苦、悔恨、不甘。
卡丽拉微微愣神,心中浮现出无数往事。
“烧吧,我们把骨灰带回去给牧师也是一样!”凯特利的声音和身体有些有些颤抖,从腰包中拿出一瓶烈酒,洒在尸体周围的木柴上,自己也喝了一大口。
卡丽拉拿出了火石,一打磨,火星就冒了出来,片刻之后,火就烧了起来,这火光照亮了一片林地。
火光燃烧着,望着尸体渐渐消失在火焰中,凯特利的声音有些梦呓:“这次我们完成了任务,而我们的公会记录一向良好,加上我本身已经达到了五级战士,我想,出点钱,跑点门路,在英伯里镇上得了镇卫队副队长职务,还是可以的,这样我们都可以摆脱这种生活了。”
虽然悲伤战友的死亡,但是说到这个,克利夫和卡丽拉都是眼睛一亮。
对冒险者来说,在公会获得良好的信誉和记录,然后进仕于城市或者贵族,成为一个稳定的官方职业,这就是最好的出路了,再说,据说凯特利还是英伯里镇男爵私生子的儿子,也许日后还有机会弄个骑士头衔呢,这样大家都出头了。
十年的辛苦拼搏,多少辛苦和艰难,多少次出生入死,终于有个尽头了,想到这里,三人都浮现出苦涩的喜悦。
片刻之后,卡丽拉用二个小包,收起了骨灰,然后三人转身离开,没有再看躺在地上,昏迷不醒那个少年罗蒙。
火焰渐渐变小,林间开始显出幽暗,远处远远传来了狼嚎。
突然之间,一点亮光落了下来,照亮了幽暗的枝叶,这是一个黄金色的小角,小角中,有一层金色的光在旋转着,在空中转了几转,就发觉了地上昏迷的人,顿时飞了过去,扑入身体中。
顿时,少年的身体颤抖着,本能的抗拒着,但是黄金色小角的力量是强大的,一团黄金的光芒,将一小团白色小小灵魂紧紧包裹起来,并且不断吞噬着。
“啊啊啊……老天你玩我,我不服啊啊啊啊!”片刻之后,这个身体猛的一跳,发出了巨大嘶吼声,一种波动迅速传播到周围。
如果不是在森林里,如果不是四下无人,这声汉语嘶喊,以及带着的波动,起码要吓倒几个人,甚至惊动神殿。
这个少年猛的跳了出来,双手乱舞,钱品吉才渐渐恢复了意识,大口大口的呼吸着。
“咦,我没有死?”
钱品吉借着从枝叶缝隙中倾泻下来的昏暗光线四顾张望,只见周围是一片狼藉的土地,地上还有些烧着余火,再远处,就是一片乱七八糟的尸体。
见了这个,钱品吉心中一恍惚,一屁股坐在了火堆边上。
钱品吉想要抬手揉一下脸,尽力让自己更加清醒,却看着自己的双手一瞬间呆愣住了。自己的手,准确的说是自己现在的手,明显不是自己惯用的。
这是一双年轻而粗糙的手,古铜色,上面有着厚厚的老茧,指节粗大而有力,与钱品吉原本白皙的手掌差别甚大。
钱品吉顿时大惊,疯狂四处查看,正好看见稍远处有条小溪,连忙上去,就水做镜,借着光看着。
钱品吉发现这也不是自己的脸,这高目深鼻的年轻人的样子甚至不是东方人面孔,而类似于地球上的欧洲人,不过,看起来的确非常年轻而且英俊,是少年的面孔。
有句成语,叫做触景生情,也就是说通过外部图像激活长期记忆层面的信息,钱品吉觉得自己头脑里一阵混乱,大量在他看来稀奇古怪的记忆一一浮现出来。
“我在里卡镇,名叫罗蒙?一个店伙计,一个德卢伊学徒?”他神智有些不清醒,就这样发了一会呆,随后逐渐把自己收拾起来:“不,不对,我不是罗蒙,是钱品吉。靠,我穿越了!”
“我是钱品吉。”他自我肯定着,稍稍想了一会:“同时,我吸取了罗蒙的记忆。”
两套紧密接触着的灵互相接受对方,并且以钱品吉为主导重新统一为一个,实际上现在的他全盘拥有着少年的感情与记忆。
“啊啊啊,我穿越了,我没有死,太好了,我活了。”发现了这个事实,心情逐渐平静下来。少年时的学习,以及社会上教育,让他明白承认现实的重要性。而网络阅读的反复灌输,也让他十分轻易地接受了穿越的事实。
而且,最重要的是,自己活着!
“在这个世界上,我现在是罗蒙,是一个德卢伊学徒!”罗蒙抿着嘴不说话,检查着自己的情况。
外面,一阵悠长的狼嚎,这狼嚎从遥远的林间穿了进来,给人一种凄厉阴森的感觉。
新生的罗蒙顿时一抖,脚一软,怔了很长时间,罗蒙才醒了过来,突然之间他想起一件事,连忙寻找着:“我的神农角呢?神农角呢?”
神农角可是他的最大凭借。
突然之间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,就算是早就在小说和动画中习惯了无数次的宅男,也难以一下子承受下来,如果再失去了神农角,那以后怎么办?
他突然之间感觉有点窒息,转过来就跑,跑到那火堆边上,甚至冲入了尸堆之中,什么都不管,就在地上摸索着,就是找不到。
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,他才平静了下来,却是绝望的平静,但是就在这时,心中一动,脑海之中,突的玄之又玄的出现了一个信息。
罗蒙顿时呆住了,嘴唇喃喃动着,却半晌也说不出一个字来,他不由张大了嘴巴,然后就把衣服一扒,果然,在皮肤上,有一个神农角的绘青。
神农角附到他的身上了,这立刻使他脑海一片糨糊,盯着这个绘青,他久久才平息下来,伸出了手来,在上面一摸。
顿时,一片美丽的犹如风景画一般的空间展开着。
定了定神,仔细打量,发觉空间还是这样大,大概二亩左右,空间的小溪还在那里,里面清水中还有着小鱼,周围苹果树、梨树、桃树,以及一些其它植物都在。
只是,天空三十米高处那个光球,本来是和小太阳一样,现在却似乎黯淡无比,随时都要熄灭的样子。
心中一惊,罗蒙就迅速回到了身体内,睁开眼睛,然后就向外面奔去,直接跑到一个林间空地上,来迎接着太阳的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