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百七十四交往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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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加州耽搁了将近一周后,麦影西回国了,只是,她去加州时身边是伽夜,回来时,却是顾延卿。

她很快回到学校销了假,教务处本来还有点微言,后来顾延卿出马,说是他请麦影西去加州帮忙,这件事才算结束。

因为在美国耽搁的时间实在太长,顾延卿接下来的日子也很忙,连着好几日不见面,麦影西也不觉得缺失什么,她每日除了上课,便是在图书馆里温习,偶尔,她会听见旁边有女孩花痴一般惊呼,“哇,伽夜啊~好帅好帅!听说要举办演唱会了呢!我们去买票吧!”

每当此时,麦影西便微微一哂,闭嘴装深沉。

恳不过,如此说来,和伽夜厮混了那么久,却一直没有认真地看他演戏或者听他唱歌。

合上砖头厚一样的书,她算了算时日,五天已经过去了,雷皓天大概也回国了吧,可是,麦影西一直找不到一个很好的立场去面对他,说过的话覆水难收,她不能装作若无其事,雷皓天想必也不屑于伪装,倘若不能回应,还是远远地躲开好——她已经有了顾延卿,所以,她不能想,也无法去想。

“影西,晚上你有空么?”正在麦影西走出图书馆大门时,一身便装的莎兰带着鸭舌帽,站在门口叫住她。

让莎兰现在常常来学校旁听,素颜,且打扮低调,所有,也没有引起什么大的***动。

麦影西想了想,道:“有空,怎么了?”

“陪我去看演出吧。”莎兰道:“伽夜给了我两张演唱会的票,我想找个人陪我去。”

原来她们口中的演唱会,就是今晚啊。

麦影西点点头,“好。”然后走过去,招呼她道:“先一起去食堂吃饭吧。”

莎兰很乖顺地“嗯”了一声,转过身,和麦影西一起并肩往食堂走去。

演唱会是晚上八点开始,从这里坐公交车过去,也不过二十分钟,现在才不过五点二十,她们有足够的时间。

在迈往食堂的路上,麦影西终于问出了那个在嘴边徘徊许久的问题,“莎兰,孩子……”

莎兰一直没有提起孩子的事情,看她的样子,仿佛要自欺欺人,忘记这回事一般。

果不其然,莎兰扭头看着麦影西,美丽的眼睛里一片迷茫,“什么孩子?”

麦影西欲言又止,最后一声叹息,“没什么。”

今天莎兰那么高兴,她也不想去给她扫兴,等看完伽夜的演唱会再说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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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话间,他们已经到了食堂,麦影西让莎兰先找个地方坐着,自己则拿着饭卡去拿饭,走到凉菜窗口前,她很意外地看见了小白,小白正让师傅为他夹鸡腿呢。

麦影西走过去,先说出自己想要的菜,刷了卡,这才撑着柜台,转向小白,问:“他还好吧?”

“哪个他?”小白装傻。

麦影西瞪了他一眼,“皓天,他现在怎么样?”

“很好啊,醒掌天下权,醉卧美人膝,并没有什么不好。”小白耸肩道。

麦影西犹豫了一下,“醉卧美人膝?”

“琳琅啊,琳琅暗恋了雷总那么久,好像在加州时终于告白了,他们现在在一起,你难道不知道?”小白用看过时之人一样的眼神看着她。

麦影西怔住。

是了,琳琅喜欢雷皓天,她是一早就知道的,不过,雷皓天真的接受了琳琅吗?

加州的时候……

加州的时候,他分明那么热烈而笃定地对自己说,影西,跟我吧。

为何转头又去接受了琳琅?

“这在商界也算是一个佳话,你知不知道,琳琅其实也是大家族出身?我也是最近才知道,知道的时候吓了一跳,她为了接近雷总,硬是隐瞒了自己的身世,还跟着他任劳任怨了那么多年,不过,好歹修成正果了。”小白又继续道。

麦影西勉强笑笑,“是吗,挺好的。”

事情真相,她或许不知道,但如果这是雷皓天自己的选择,琳琅确实是个不错的人,比她好太多,在雷皓天面前,她是那么渺小,那么微不足道,只能依附在他的羽翼下,成为他的附属,他的累赘,可是,琳琅却不是那样,琳琅有足够的能力与他比肩,他和她,才是真正的王子公主,天生绝配。

“那皓天的病呢……”麦影西又追问道。

这到底是一个大大的隐忧。

“手术很成功,只要不复发,就没有什么大碍了,中途虽然经历了险情,好在,雷总的意志力很强,还好没出什么状况。”小白说完,又朝身后望了一眼,“诶,叶枫跑哪去了?他明明是跟我一起来的。”